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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016年第3号预警

2016-09-19 17:32浏览次数: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通报,夏末秋初,是蚊媒传染病多发期。因全省托幼机构、中小学、高等学校已经开学,进入学校传染病发病高发季节,应警惕学校传染病的发生;随着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的来临,家庭、学校等集体聚餐将会增多,发生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增加,应引起重视。根据以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及传染病流行特征分析,全省学校应关注以下事件:    

     一、开学综合征:9月,各大中小学校已经开学,部分病原体被携带入校,易感学生在校内聚集,较易发生呼吸道传染病聚集性疫情。

    

     建议:一是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病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防病意识;学校应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做到勤洗手、多通风、多喝水,合理安排作息,劳逸结合,提高师生身体素质;二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开展晨午检工作,密切留意学生的健康状况和生活状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三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定期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保持室内通风和采光;四是学校校医院、保健所等部门配合属地医疗机构做好患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及患者的治疗等工作。  

    

     二、食源性疾病:近期气候仍然炎热,食物容易变质,易引起细菌性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应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卫生,避免食物中毒发生。各级各类学校应加强预防工作。

    

     建议: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管理,做好学校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设有食堂的学校,尤其是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校应重视供餐安全,加强对食品采购、运输、加工以及储存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各学校供餐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制度操作,避免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二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肠道感染性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三是学校和托幼机构要配合疾控部门加强对肠道感染性疾病的监测,一旦出现群体性事件,应立即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症状严重的学生应及时转入专业医院进行治疗。  

    

     三、输入性蚊媒传染病:近期蚊虫繁殖活跃,我省存在寨卡病毒病、黄热病、登革热等疾病输入及传播风险,应提前做好防控措施。

    

     建议:一是有关学校应加强与卫生、外事、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和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我省来自疫区国家的留学生进行健康追踪管理;二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蚊媒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提醒师生做好驱蚊防蚊措施,如出现发热、皮疹、肌肉痛、关节痛、黄疸等症状时,请及时就医并告知蚊虫叮咬史;三是各级各类学校积极组织开展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有针对性地集中灭蚊,确保蚊媒密度控制在较低水平。  

    

     四、手足口病:今秋手足口病发病率又有回升,应继续做好防控工作,降低重症率,避免发生死亡事件。

    

     建议:一是幼托机构、学校继续强化教学环境、物品等的消毒(含氯消毒剂),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发现病儿及时隔离并上报;一旦有聚集性疫情发生,应根据要求执行终末消毒及停课措施。二是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促使家长提高防病意识,落实流行期家庭消毒措施,孩子出现发热、皮疹或口腔溃疡等症状应及时到二甲以上医院就诊。